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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狩  猎
作者:王迅  苏赫巴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2 9:34:03
    远古的蒙古族是一个狩猎的民族。《世界征服者史》也这样记载着:成吉思汗极其重视狩猎。他常说,行猎是将领的正当职司。从中得到教益和训练,是士兵的义务。就是在他自己的家族中,他也是把狩猎看作是培养勇敢、机智、剽悍、顽强的有益活动。1224年,成吉思汗西征途中,见到十一岁的孙子忽必烈射获一兔,九岁的孙子旭烈兀获一鹿,(后来这两个人都成了大汗、皇帝),他非常高兴,按蒙古人的狩猎习俗,亲自用猎获物的肉和脂,给初猎的两个孙儿擦拭中指。
    蒙古人大多数都是比较出色的猎手,蒙古人狩猎,对一些小动物(如狼、狐、獐、狍等),一般情况下,不使用弓箭刀矛,喜欢采用追击的办法。当一个人发现猎物飞马去追逐时,往往全部落的猎手都自动骑马赶来,进行集体围猎。一群人骑马四下追逐,常常直到把猎物追得累倒为止。    
    公元七世纪到十二世纪之间,尽管畜牧业有了飞速发展,然而狩猎仍占重要位置。而且狩猎方式也不断增多。十三世纪时,不仅有射猎,还有鹰猎、豹猎、狮子猎。
    鹰猎,主要是豢养一种叫海东青的鹰代为捕猎。海东青多产于库页岛一带。据《马可波罗游记》载:“海东青“和鹧鸪的体积一样大,尾巴象燕子,脚爪象鹦鹉,飞行神速。”元代蒙古贵族规定:凡流放辽东边远地区的犯人,若“获海东青即赎罪,结释而归。”
    海东青,蒙古语称“升豁儿”。诸种禽类,此鹰最为雄猛。猎人在行猎中,一旦有误不获,海东青一气之下,垂天俯地直向主人冲来(据说它的前脑极其坚硬,可把彩鞍撞碎)。猎人只好“镫里藏身”,才能免去灾祸。“莫学海青,自冲其影”这则蒙古族成语,也是这个意思。
    豹猎,多为宫廷、贵族运用。当时驯豹,有两个目的。一是和敌人打仗时,突然把饥饿的豹放出去,使敌人的坐骑顿时惊慌得不听主人约束而逃,使居于优势的敌人立刻溃败。另一是打猎。特别是对付野猪群。人们把虎、豹、狮子捕后装在笼子里,身上拴着长长的牛筋索,索后赘以横木,放出捕猎时,即使窜回山林,亦不能逃脱。《马可波罗游记》记叙:“狮子一见猎物,动作敏捷,追捕之势极为凶猛,人们很难对它约束和控制,必须用笼关住。”
    当然,这种打猎多以娱乐为目的。
    狩猎,有单人猎和群猎两种。
    集体围猎多从初冬开始(农业区从庄稼上场开始)。
    平日打围,一般都是各地自行规定时间,或二五八为猎日,或三六九为猎日。这多半是小型的、分散的狩猎活动。大型围’猎活动常常不是一村一屯的活动,是几个嘎查(屯)几个苏木(乡)、几个努图克(区)的联合行动。俗称“打大围”。
    打围时,有一些共同遵守的习俗:凡是用枪、箭、布鲁打的猎物,谁打的归谁;狗咬的,谁都可以抢,只要你抢到手,往空一举,谁也不许再抢了。有些老人跑不动,就在野兽常跑的路上下“窝什”(一种网兜)。对此,谁也不能抢。野兽钻进了“窝什”,就是主人不在也不能抢。
    在打猎上自古以来还沿袭一种习俗,就是蒙古猎人打到猎物时,如果遇到别人提出要求,则有分与他一部分的习惯。既使遇到陌生人提出要求,也同样分给他一部分。这个习惯在十二世纪前后很有约束力,不给是不行的,不愿意也得给。然而,既使给了猎获物的大部,也绝不给其“只勒都”(头部和气管,连同心肺的部
分)。因为“只勒都”都被看作是福物。认为如果把这福物送了别人,以后就会打不到猎物了。当然,当代已不存在这种习俗,但心地宽豁的蒙古猎人,在猎场上并不吝啬猎获物的。
    近些年,东北地区蒙古草原尽管由于逐渐人烟稠密,大型狩猎已不再进行。但到了冬季或端午猎日,出于娱乐的目的,还要进行围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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