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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朝廷以“不缉贼罪”削去了固穆之孙莽塞的扎萨克职衔,仍保留辅国公爵位。其同族桑噶尔济之孙毕里衮鄂齐尔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代领扎萨克之职。自毕里衮鄂齐尔开始,到其孙阿拉布坦止,共执政87年。直到乾隆六十年(1795)时,固穆七世孙恭格拉布坦才复领了扎萨克之职。
郭尔罗斯前旗在未开发之前,地旷人稀,除少数游牧之地外,皆为莽莽荒原。清朝统一内蒙古各部后,为了便于统治,实行了蒙地“封禁”政策。曾明确规定,蒙旗一律禁止招垦,蒙地不许出典或买卖。并设立边关哨卡,派官员把守,禁止内地民人入境开垦。
乾隆末年,由于关内饥荒,流民大量涌入蒙境。乾隆五十六年(1791),郭前旗辅国公恭格拉布坦为了增加收入,率先以“游牧之地招农垦种”收租。经吉林将军秀林勘察,此地流民已达2330户,垦出熟地256000亩,且蒙汉相安已久,难以驱逐;遂向朝廷呈递奏章。嘉庆五年(1800),清朝廷下旨,准令该地民人耕种纳租,租银由蒙旗自行征收,“以资蒙古生计”。并将这一处理结果载入《大清会典事例》等文件中,通告各蒙旗。由此事,使各旗扎萨克普遍得到启示和鼓舞,争相以游牧地招民垦种。从此,以郭前旗招垦为标志,哲里木盟进入了“蒙地开发”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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