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之建立历史上的前郭旗,全称为郭尔罗斯前旗。郭尔罗斯前旗的始祖,是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的后裔、奈奇的第三个固穆。
当明代的洪熙年间,居住在嫩江的部落首领,自立国名为科尔沁,又称北嫩江蒙古,属于察哈尔蒙古酋长所管辖。清朝太祖执政时期,目击蒙势浩大,北壁山河引为腹忧,又鉴于明代疆域屡遭攻侵,骚扰边陲,认为不可动用武力来取胜。于是利用“怀柔政策”,先分化蒙古势力,再逐步使其归顺,于甲午年派专使到北嫩江蒙古通好。不久,北嫩江蒙古之头领莽古斯札尔图齐来清室朝拜,清朝廷为坚定其意志,从嫔妃中选出美女为其作妻,以此结为婚姻关系。察哈尔蒙古酋长得此消息后,异常恼怒,立即率部攻打北嫩江蒙古。清太祖急命勇将带兵赴援,察哈尔蒙古酋长招架不住,乘夜仓惶遁逃。
由于采取了“怀柔政策”,天聪七年(一六三三年),嫩江南部蒙古奥巴(图什业图亲王之祖先)也派使者来向清廷乞好,清帝赐以“土谢图汗”的封号。此时,郭尔罗斯部的头等台吉(贵族)固穆及其兄布木巴也一同来归,也都给予了封官赐爵的礼待,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固穆被封为札萨克辅国公;顺治五年(一六四八年),朝廷推行“以满制蒙”的方针,为了分而治之,以松花江为界,将郭尔罗斯部分为前后二旗,由札萨克辅国公固穆掌管前旗,其兄布木巴被封为札萨克镇国公,掌管后旗。并允许其世代相袭。
顺治七年(一六五O年)时,郭尔罗斯前旗札萨克辅国公由固穆之子昂安所嗣。子传其孙,至其孙莽塞时,因罪被削去札萨克之职,由其旁系乌巴什之孙、布木巴从孙、一等台吉毕里衮鄂齐尔继任札萨克。康熙五十三年时,由毕里衮鄂齐尔之次子察衮继任。乾隆十九年,都噶尔扎布被削去札萨克之职,由其堂弟阿拉布坦继任。待到乾隆六十年,阿拉布坦休职,始恢复固穆之正统,由其第七世孙恭格拉布坦掌任札萨克,一直传至其第十二世孙——末代旗王齐默特色木丕勒为止。
郭尔罗斯前旗地方,昔日未开拓之时,地域极广。位于松花江的西岸,东北由嫩江、松花江的汇流点,向南方直至柳条边墙及法特哈门的对岸,西南与达尔罕旗接壤,西北与札萨克图旗为界,北方连着札赉特、苏鄂公两旗。当时的郭尔罗斯前旗所管辖的土地,除今日之本县外,还包括今之农安、长岭、乾安和长春、德惠的一部分地方。
生活概观 郭尔罗斯前旗的蒙民,多为黄色人种,属于乌拉尔阿尔泰蒙古族中的喀尔喀族统系。古往今来,曾经过千百年的游牧生活,度过着长期的漫野岁月,在大自然的生活条件下,伴随着牛羊的畜牧事业,逐水草而居,从而陶冶着其一代又一代的人生,形成了强健的体魄。不少人的相貌都是顔面扁平,颊骨俊秀,其勇猛慓悍刚直之气,常显现于眉宇之间。视之会使人犹然追忆起当年成吉思汗之英风,以一草原健儿,征军万气,镇服八荒,远驱欧境,马踏西邦,被叹为北方豪大之民族,建起大元朝,在中华民族历史上留下赫辉古今之一页。
在清末民初时期,郭尔罗斯前旗的蒙民中,存在着纯农业、农牧业和纯牧业三种生活方式。在与汉、满民族接壤的地方,随着逐年开拓的结果,荒漠渐成耕田,废墟日变村舍,蒙古人赖以作唯一生计的牧养地区日趋减少,致使他们不得不抛掉千百年来祖传下来的牧业生活,追随着时代安排的命运,击破了长期依靠大自然吃饭的迷梦,而走一了以农具生产的方式、以实力谋生的道路。变成了住有家屋的农耕者,土里刨食的开拓者。他们是大多数、被称之为纯农业者。
居住在半开放地带的蒙民,一些人仍操牧业为生,专以畜养牛羊为主,虽也适当种植一些谷物,但概将其作为自给的副业。他们仅是一部分,被称之为农牧业者。
在距离汉、满民族较远的极少数地方的蒙民,仍然过着游牧生活 ,他们逐水草以栖息,靠牛羊为衣食,坚持着旧日的绩毛饮乳的上古风俗,被称之为纯牧业者。
当时在本旗的开拓地方,由于与汉、满族壤土相接和长期杂居的关系,不少蒙民逐渐地脱去了自己原有的一些风俗习惯,养成了汉、满族的生活意趣。仅就清代末季以来,在本旗的住民中,生活就逐渐地趋以复杂,贫富阶级越来越明显,富者家屋宏壮、良田万顷,奴役仆从,驱使成群,日过其膏梁文绣生活,沉溺于醉生梦死的气围之中,几不知人间岁月;而贫者之生活极其可怜,整日的劳作,勉足一饱,生活的低下,犹如富者之奴婢。但多数贫苦蒙民的天性真挚纯厚,以足食为乐,不求上进,毫无蓄财之念,更无任何改善自己生活处境之能力。
蒙人的家庭多数都是和气和快活的,由于尊爱心的趋使,之间表现为团乐和自然。但由于气候和年龄(妻大夫小)差别的关系,妇人容顔多易凋衰,娶妾之风,比较流行。富裕之家的男子在四十岁上下多纳美妾,为数多者四至五人。中户以上的家庭,户主多耽于妇人醇酒之间,专注意于饮食唱乐,不顾家中一切责任。家事的中心全集于主妇之身,而主妇亦多为温柔勤勉,甘负内外之辛劳,从不以夫之安逸醉生而出怨色。每日里早起晚眠,瘁厉于繁忙之中。
然而一般的贫苦农、牧民之家庭,于春耕秋收之外,暇则牧畜。每日里日出而作,妇女炸乳,男子拾粪,及日达三竿,牛羊入野,至中午家人共集吃饭,冬季时饭后谈天,围炉消遣,也有的外出割草拾柴,日暮归来,入夜共眠。
衣着装束 郭尔罗斯前旗蒙族人的服装,王公贵族同庶民有着根本的区别。清朝时期,朝廷为了便于对蒙古地区的统治,对蒙古贵族建立了一整套的爵授制度。自上而下,分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台吉等爵位。不同的爵位,享受着不同的待遇,并为之制定了不同质地、不同样式的服饰。
亲王的帽子是:冬季之冠用薰貂,正月十五用青狐。于冠顶两边饰十枚东珠,于冠顶之上镶红宝石一块;夏季之冠是,前缀猞利,饰东珠五枚,后缀金花,饰东珠四枚。顶为青狐,里为白缎,左右宽而垂二带。
穿用的衣服为石青色。前后绣正龙,两肩绣行龙,周围绣以五爪之金龙,冬服内用貂皮,夏服只用青缎。还有一种蟒服,服上绣以九龙,形状、色彩各异。朝带用金衔玉方板四枚,每枚饰东珠四颗,猫睛石一块,左右着带色的佩带。
本族的末代旗王,札萨克亲王齐默特色木丕勒,就有一套这样的服饰。其他不同爵位的官职,也都有不同样式的衣冠。
这些衣冠服饰,平时一般很少穿用。但在入朝廷觐见皇帝或逢节礼仪式的时候,是必须绝对有用的。清朝和民国时期,一直沿用无改。直到伪满洲国时期,才逐渐地脱去了这些旧式衣冠,不少人换上了协和服装。
在与汉、满接壤或杂居的开拓地方,一些高级官吏及富有者,模仿汉、满中、上流人物,通常穿马褂、吹肩等服装。其质料是夏季用纹纱,冬季于外部用绢、内着狐狸皮或羊羔皮。普通的蒙民,冬季多用皮袄、棉裤、棉套裤之类。春秋穿夹衣,夏季穿单衣,多数都是黑色或蓝色的。
在个别远离开拓地方的游牧区,少数牧民仍是上古装束,以御寒遮体为要则,一衣一服用之终身或传之数代。
无论是开拓地方或游牧地方的蒙族人,都习惯于用带子缠腰。带子多用绢布或棉布所制,一般为蓝色、黄色、紫色或浅黄色,上面系着烟盒或象牙筷子之类的东西。头戴卷耳皮帽子,脚穿皮制或布制的长筒靴子,有的在脖项之下,挂着佛象或数珠。
蒙族女人的服装与汉、满族多为长袍,但质料的优劣,因贫富的不同都有很大差异。蒙族妇女比汉族妇女的服装宽大,尤其是衣袖更为阔广,并以衣襟接地为美观。与汉、满妇女另一个不同点是,蒙族妇女爱穿靴子,靴子上常常绣以各种美丽的花纹和云卷 。老年妇女多用长巾扎头,中年妇女梳成发髻。处女都是总发编辫,分三股向后背下垂,结婚后的女子头发从前额中间向后分开,梳成发辫,一般都有别簪插花,耳朵上喜带多数玉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