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年) 8月25日,吉林都督陈昭常令46旅旅长裴其勋,克日兴师,先发制人,督带混成一旅从省城出发,翌日抵农安"迸逼郭尔罗斯前旗,扼绝内蒙十旗机关"。 是月,旗王府始设电报局。 9月20日,因齐默特色木丕勤屡次劝导各旗不附库伦集团有功,加封镇国公并加贝子衔。 10月28日,齐默特色木不勒在吉林督军陈昭常的支持下,以哲里木盟盟长的身份在长春主持召开了"哲盟王公联合会议",与会者一致谴责了外蒙古库伦集团的"独立"活动,进一步与乌泰等王公的"独立"活动划清了界限。
民国2年(1913年) 2月,齐默特色木丕勒因"维护东蒙大局之功"从优晋封为多罗郡王。
民国3年(1914年) 旗王府内设印务处(俗称东、西书房),掌管全旗的民政和司法。
民国6年(1917年) 旗王府把旗内未开放的土地全部开放,旗内18岁以上的男子,每人分给l00垧作为户地。
民国13年(1924年) 齐默特色木丕勒与北京商人刘志玉办商号,称"公祥永",经营针织品类和下杂货等。 同年,齐默特色木丕勒办"福顺永"商号,除经营杂货外,始办邮柜,代邮便业务。 同年,设乾安蒙荒局。
民国15年(1926年) 4月,吉林省长张作相与齐默特色木丕勒商定勘放郭尔罗斯前旗西部荒地。即达布苏(乾安)荒。 11月,达布苏荒丈竣,全荒面积47.3万垧。 同年,齐王的叔父,达木林多尔吉(包祥令)购入一台丹麦产发电机,在王爷府院内建一小型发电所。
民国18年(1929年) 4月18日,齐默特色木丕勒受张学良之委托,主持召开"长春会议"(也称第三次长春会议)。哲里木盟10旗和依克明安旗的蒙古王公出席了会议,张学良派员参加,并宣布了"护蒙六事"。 同年,15户朝鲜族农民移居到套呼太,与本地人签定合同经营水田400垧。 同年,达木林多尔吉从哈尔滨市万国农业公司购进两台美国产的拖拉机及配套机具,在王府火犁地附近开荒种地30垧。
民国19年(1930年) 春,齐默特色木丕勒派员在王爷府村东头建校舍23间,翌年6月落成,8月开学。校名为郭尔罗斯前旗旗立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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