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郭县民族宗教局的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正确对待和处理国家与自治地方、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继续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前郭县自治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协助民族地区制定近期与长期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的全面发展。
3、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监督工作。
4、参与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全县少数民族成份的鉴定、更改、审批工作。
7、负责制定全县蒙古语文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8、检查、督促、指导蒙古语文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9、组织和管理蒙古语文的研究、推广和规范化工作,办好蒙文刊物。
10、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族宗教局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9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2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工作人员9人)。蒙古语文工作办公室为副科级建制,与民族宗教局合署办公。
县民族宗教局没有内设机构。职位设置是:民族科员职位1名,宗教科员职位2名,蒙语翻译职位4名(其中行政审批窗口办工人员2名)。文秘科员职位1名。
具体分工如下:
(一)民族科员职位职责: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民族经济、教育、文化、广播、卫生、体育事业等各项民族工作,负责全县少数民族成份的审批工作。
(二)宗教科员职位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宗教工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审批和信教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
(三)蒙古语文翻译科员职位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指导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四)文秘职位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机关文秘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强化档案管理,负责工会、计划生育、统计等工作。
公开电话:2122723
办公地址:县政府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