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前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松委[2001]16号),设置前郭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和划入的职能
1.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的职能。
2.原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县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县政府公共财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
3.县审计局承担的部分指导和监管社会审计的职能。
4.原县固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承担的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职能。
5.原县固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改进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逐步建立起政府公共预算、部门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2.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再承担审批国有企业具体财务事项、下达财务计划和考核指标的职能,扩大企业理财自主权,
3.改革国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减少具体审批事务,扩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自主权。
4.实行规范的县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5.在强化预算的基础上,改进对社会集团消费的控制办法。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县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动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稳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起草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审批县内发行额度,监督彩票发行。
(三)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年度全县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县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根据全县国经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提出地方税收减免和对全县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五)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定需要全县或县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六)拟定并监督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组织实施国有及固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及仲裁;负责固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七)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监督管理地方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
(八)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县政府的国内外债务。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制定会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十一)监督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财政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人秘科
管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及机关财务和后勤管理;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财政文告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培训教育规划和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指导全县财政教育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
研究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分析预测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工资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收回费票据的使用;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及审批发行额度,监督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三)预算科
提出并拟定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汇总年度全县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县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县预算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的有关工作。
研究拟定并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的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直部门决算,汇总年度全县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
负责掌握行政、政法等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行政、政法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和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行政、政法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行政、政法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武警、消防部门经费和生活补贴。
负责掌握教科文等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教科文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教科文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教科文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五)农业财务管理科
负责掌握农业等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农业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管理和分析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农牧业税特大灾情减免;会同农业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
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农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六)社会保障科
负责掌握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社会保障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七)商财科
负责掌握粮食、贸易等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粮食、贸易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管理国家粮、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差补贴;拟定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及事业单位和内贸企业的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和分析政策;管理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和补助经费;会同粮食、贸易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粮食、贸易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我县地方金融机构(包括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县政府外债工作。
负责掌握经济建设等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经济建设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牵头负责与县发展计划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会同经济建设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经济建设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掌握城建等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城建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和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城建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城建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城建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监督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全县财政收支管理中盹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八)企业财务管理科
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参与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析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负责监管县国有企业财务并监督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农业科、粮食贸易科分管企业除外);负责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管理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办理县工交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归口管理和分析县级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负责执行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各项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县直接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参与归口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会计事务管理科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9名。
领导班子:局长:李树林 副局长:张柏树 李川东 刘忠 王金玲
公开电话:2122906
办公地址:科尔沁大街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