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14日成立县史志办公室,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1992年史志办公室与档案局合并,对外挂史志办公室牌子。1997年县档案局增设史志编研科,承担地方志编纂工作。2003年5月16日,成立县地方志办公室,机构沿续至今。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县地方志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 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规范和编纂方案;
(二) 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三) 统一组织编纂、出版以县冠名的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
(四) 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书、综合年鉴的开发利用实行统一管理;
(五) 培训地方志专业人员;
(六) 征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
(七) 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
(八) 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期间先后编纂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志》(1985年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志》(1986-2000)、《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概况》、《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商业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工业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保护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地名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地名图集》、《前郭灌区国营红光农场简史》、《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志》、《蒙古族风俗志》、《松原回族》、《前郭尔罗斯史料》等,这些志书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大奖。
县地方志办公室也先后多次受到省人事厅、省地方志编委会;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