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是县政府综合部门,在县人大新楼办公,现有办公用房300平方米;有电脑23台,达到了人手一机,基本上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机构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实有13人(司机1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9人(中央事业编制2人);退休7人.其中:科室8个,即:办公室、工业科、农贸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综合科、法规科、普查中心、城调办公室。
局领导班子成员3人,局长何海玉、副局长田英芬、杨富生,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5岁,均为大学学历。
县局在2005年全省县级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考评中,率先进入“A”级标准;2006年9月被评为统计数据管理“AA”级单位;同年11月全省数据质量考评中被评为“AAA”级单位。2006年9月在国家统计局百县调研中被评为“全国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县”。
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执行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建立和完善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含民间统计调查)的管理。
(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和完善宏观预警监测系统,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编辑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规划、管理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和统一管理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系统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划、计划。对全县统计人员依法定期进行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