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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8:40:59

前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011月,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是前郭县政府主管食品药品监督执法部门,负责对全县辖区的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

一、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六)负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工作;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七)负责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八)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负责药品流通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九)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监督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实行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

(十一)负责行政经费、药品监督管理事业费核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行政收费罚没款管理。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承办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前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监察室)、食品安全监察与协调科、药品器械技术监督科、药品市场监督科。

政务公开电话:0438----212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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