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农业机械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前郭县行政区域内农机维修和销售市场方面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前郭县农机产品质量维修监督管理站,并以前郭县农业机械局名义行使,具体如下:
一、负责对农机维修企业审核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工作;
二、负责对农机维修和配件销售企业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对农机产品和维修质量投诉工作;
四、负责对农机修理工、农机售后修理人员和农机营销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上述委托事项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有效
200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