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处理重特大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有关部门:
《前郭县处理重特大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2006年4月30日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前政办发〔2006〕19号
前郭县处理重特大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为及时、迅速、有效地扑灭境内所发生的重特大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草原火灾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地牧业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和《前郭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草原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合力扑救的原则;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草原火灾级别:
1.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灾;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草原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或需要县政府支援的草原火灾。
2.特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造成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下(其中造成死亡2人以上10人以下)的草原火灾。3.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造成重伤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下(其中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草原火灾。
(三)本预案启动条件: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草原火灾;威胁居民点、牧业生产区、森林和重要设施的草原火灾;需要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支援扑救的草原火灾。
(四)本预案启动程序: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草原火灾报告后,立即向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并提出是否启动预案意见,经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二、草原火灾监测和预警
(一)草原火灾监测范围:包括前郭县境内所有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火灾重点监测范围包括:居民点、牧业生产区、森林和重点设施周围的草原;各类自然保护区内草原;存在发生重特大草原火灾隐患的草原。
(二)草原火灾监测时间:每年3月15日-5月31日、9月15日-11月31日为草原火灾监测期限。重点加强大风、高温等高危天气,清明节前后以及秋季草原生产活动相对集中期的草原火情监测。
(三)草原火灾监测方法:了望塔监测火情,地面巡护监测火情。
三、草原火灾报告
草原火情报告要严格执行《吉林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草原火灾报告规程》。
(一)草原火灾报告各级职责。
草原火情报告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发生草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立即向上一级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乡(镇)政府接到草原火灾报告后,要及时向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⒈发生下列草原火灾之一的,乡(镇)政府要立即向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乡(镇)境内或附近乡(镇)发生的草原火灾;
(2)威胁居民点、牧业生产区和重要设施的草原火灾;
(3)对森林有威胁的草原火灾。
⒉发生下列草原火灾之一的,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与其他省、区交界处的草原火灾;
(2)过火面积已达到50公顷以上的草原火灾;
(3)威胁居民点、牧业生产区和重要设施的草原火灾;
(4)对森林有威胁的草原火灾。
(二)草原火灾报告内容。
1.起火地点。应报告发生草原火灾的乡(镇)、村地名和准确的经纬度;
2.起火时间、发现时间、开始扑救时间、扑灭时间;
3.未扑灭的火灾情况,实行每小时报告制度,应报告火场燃烧情况,火势发展趋势;
4.火场周围风力、风向、气温和有无降水等气象情况;
5.扑救情况。包括参加扑火的人数,指挥人员、动用车辆、扑火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当地拟采取的扑救措施;
6.扑灭的草原火灾要报告起火原因、草原火灾面积、牲畜死亡、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三)草原火灾报告程序。
1.乡(镇)人民政府接到草原火灾报告后,要及时向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草原火灾报告后,值班员要向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并向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报告,需向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火情要及时上报。
3.火灾扑灭后,要及时将火灾情况、扑救情况、损失情况、起火原因、肇事人、处理结果以及对生态环境和生产将产生的影响等情况报告给上一级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建立档案。
四、草原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当发生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的草原火灾时,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上报。县草原防火指挥部立即召开全体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并提出火灾处理措施,经指挥长批准后,由副指挥长组织实施。(一)指挥长、副指挥长应及时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委托办公室其他人员1小时内出发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扑火救灾工作。
(二)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有关人员和乡(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前线草原火灾扑救指挥部,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赴火灾现场的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其委托的人员担任。
前线指挥部负责制定现场火灾扑救方案,统一指挥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扑火物资调度和后勤保障,负责火情监测和现场火情报告,负责医疗救护、善后处理、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前线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组、扑火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医疗组、综合宣传组。
指挥协调组:组长由前线指挥部指挥长担任,副组长由火灾发生地乡(镇)领导担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扑火工作;制定扑火方案并组织实施;随时掌握火情变化发展趋势并及时报告;协调指挥各组的工作。
扑火组:组长由县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担任,负责火灾扑救、受灾群众、牲畜和物资的转移,阻火隔离带开设、火情监测、灭后现场监控和扫残。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成员担任,负责组织、调运、供应草原扑火物资,负责火灾现场食品、生活用品等供应,负责火灾扑火车辆调度。
保卫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公、检、法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火灾现场隔离、封锁和治安管理、火灾原因的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理,负责火灾现场的警卫工作。
医疗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卫生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组织管理火灾现场医疗卫生、医疗救助、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综合宣传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畜牧部门人员担任,负责发布火情信息和火灾进展情况,发布火灾扑救工作情况,负责现场文字综合数据汇总。
五、草原火灾扑救
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成立后,要迅速制定扑火战略和扑火战术。
(一)扑火战略。
扑火战略的制定应根据火势发展和环境条件,综合各方面的主客观因素而制定。扑火战略应依据火场的风力、风速、风向、可燃物类型、干湿状况和地形等条件,充分利用限制火灾发展的自然障碍物,优先考虑重点区域的保护,充分考虑扑火力量和运输能力,着眼全局、符合上级意图而制定。
制定扑火战略要突出体现“快、早、少、净”四字方针。“快”即制定扑火战略要快,扑火行动要快,指挥员下定决心要快;“早”即早扑灭;“少”即少损失,尽量减少火灾的燃烧面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净”即将火灾干净彻底的消灭,保证不复燃,不打回头火。
制定扑火战略应包括确定控制燃烧区域;确定扑灭关键地段、扑灭非限制进展地带、扑灭限制性进展地带、全线清理等4个扑火战略阶段;确定扑火策略。
(二)扑火战术。
扑火战术的制定要遵循以下8个原则:集中优势打歼灭战、先控制后消灭、捕捉战机速战速决、集中力量保重点、坚持“四先”(先打头火、先打草塘火、先打外线火、先打明火)合围、以打为主打烧结合、主动进攻积极防御、机动灵活随机应变的原则。
扑火战术包括:一点突入,两线用兵战术;多点突破,分击合围;递进分割,超越突击战术;全面包围,重点用兵战术;利用依托,以火攻火战术。
为了确保扑火战术应用得当,保证战术运用成功,达到快速扑灭火灾的目的,前线指挥部要根据草原火灾发生现场的各种因素,迅速做出符合实际有效的战术选择。
(三)扑火技术。
1.低矮或稀疏草原火的扑火技术。凡火焰不高于50厘米的低矮稀疏草原火采用二号灭火工具和风力灭火机直接扑灭。
2.高草地或塔头地草原火的扑火技术。火焰高度超过1米的高草地或塔头地采用小组独立作战,实施连续递次向火焰猛吹的技术,直至火熄灭。扑火组由3-6人组成,配备3台风力灭火机。
3.沼泽草地草原火的扑火技术。在估算火灾蔓延时间和速度的基础上,火头到来之前,将扑火队员运到火灾蔓延前方,并一字形排成一列,直接用脚踩压草根,使枯草全部倾倒在泥浆里,形成20-50米的阻火隔离带。如火头已离近,可采用风力灭火机和二号工具直接扑打。扑救沼泽地草原火时,禁止机动车辆驶入,防止人员陷进沼泽。
4.林草结合部草原火的扑火技术。集中优势兵力控制并消灭主火头;选择有利地形、运用有利风向,提前在火的下风头点燃或开设阻火隔离带;不失时机扑打下山逆火;充分利用天然阻火隔离带。
5.复杂地形草原火的扑火技术。在熟悉火场地形特点和火灾变化规律,准确预测火灾发展趋势的前提下,对初发阶段火灾采取全合围,边打边清;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抓住火灾向河流、沼泽、道路、阴坡、下山及湿度较大、火势变弱的有利时机全力扑打;利用早晚和夜间火势弱的有利时机全力扑打;利用有利的风向抓住火向逆风烧的有利时机,快速扑打。
6.高能量草原火的扑火技术。高能量火不宜直接扑救。应采取间接灭火方法进行扑火。主要有开设防火沟、开设隔离带、点烧迎面火、控制两翼等方法。
7.大风天草原火的扑火技术。先打尾火和两侧的侧风火,打一段,清一段,巩固一段,保证不复燃;在火头前方,待风速降低时,集中优势兵力进行扑火;利用依托条件采取点烧迎面火的方法将火扑灭,择弱避强,严防流火。
六、草原火灾火场清理
火灾扑灭后,应彻底清理火场。要采用“打清结合”的方法,扑打明火的同时,对火线进行简单清理,待明火彻底扑灭后,要对整个火场进行完全彻底的清理。
火场清理主要采取人力清理火场的方法、风力灭火机清理火场方法和小组巡回式清理火场方法。
清理火场的标准要达到“无火、无烟、无气”。撤离时应留下少量的人员继续巡查1-2天。
七、草原火灾善后处理
(一)草原火灾统计。火灾扑灭后,要及时统计过火面积,人员、牲畜伤亡数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二)草原火灾案件查处。要对起火原因、肇事人员进行立案侦察,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
(三)妥善安排灾后生产生活。
八、县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及部门职责
(一)县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主管牧业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牧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人武部、林业局、农业局、气象局、交通局、卫生局、广电局、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草原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县牧业管理局局长兼任。
县草原防火指挥部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草原防火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制定草原防火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草原防火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安排部署春秋季草原防火工作,开展草原防火指挥体系、监测体系和扑救体系建设,组织有关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依法实行草原防火检查督促,开展火灾案件的查处,统一调度物资、储备物资,组织扑救重特大草原火灾和其他需要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扑救的草原火灾,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
(三)指挥部组成部门职责。
1.扑火组。
组长:副指挥长(县牧业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副指挥长(县牧业管理局副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农业局、气象局、交通局、卫生局、广电局、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粮食局、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制定重特大草原火灾扑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地制定重特大草原火灾处理应急预案;负责扑火力量调动,火灾现场气象预测;受灾群众、牲畜和物资的转移,开设阻火隔离带,灭火现场监控和扫残。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指挥长(县牧业管理局局长)副组长:县民政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粮食局、交通局。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扑火人员和物资的快速供应及前线指挥部后勤保障;协调解决受灾地区草原防火基地设施建设、救灾资金和物资供应;负责救灾物资运输和火灾现场的通讯;负责火灾现场的治安和案件的查处;负责火灾现场医疗救助和灾区卫生防疫。
3.综合组。
组长:副指挥长(县牧业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县广电局
主要职责: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
本预案涉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出具体安排,指定业务部门负责落实,并报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前郭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2130141;手机:13596958088;传真电话:2123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