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前郭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已经2005年8月24日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五日
前郭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
森林火灾直接威胁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根据《吉林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的暂行规定》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制定前郭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前郭县行政区域内的各乡(镇)、场。
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等级划分及状态描述
(一)等级划分。
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把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等级划分为:二级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四个等级状态。
(二)状态描述。
1.二级预警
二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难以蔓延,具有低度危险。
2.黄色预警
三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且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3.橙色预警四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很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4.红色预警
五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极度干燥易燃,且林内湿度、风力指标很高,极易迅速蔓延,具有极度危险。
三、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启动程序
(一)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
1.预警信息的发布
我县森林火灾预警信号在县气象台及监测信息的基础上,以每天15时前通过传播媒体、行业内部的网络系统和无线电通信系统分工负责地向社会公众和下级单位发布的森林火险预报及实况为准,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向系统内统一发布,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场的当日值班人员,应按照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直接通告基层单位、相关单位和直接管理的各类森林防火工作人员次日或2日内实施何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预警信息的解除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实行危险程序转换制。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由高级别向低级别转换时,应当以发生有效降水或风力明显减弱天气现象为主,由所在地的基层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经同意后,才能适时转换到低级别响应状态或彻底解除防范。在降低级别未被通告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凭经验和臆断擅自转换响应状态。
(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具体应对措施。
确定和实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明确标准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二级火险预警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适当开展分片检查、督导各基层单位预警状态的实际执行情况,负责协调行政区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联防工作,负责召开从四、五级火险转入本级火险时的调度评析会或工作部署会。
(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期内24小时值班,电台昼夜开机。根据天气情况,在非禁火期组织基层单位进行计划烧除。同时,要备好赴火场所需电器设备及对电池进行充电,保证电量充足。
(3)各乡(镇)、场在防火期内24小时值班,保持1名领导带班,保持与各个岗位防火人员的通讯畅通。
了望员要检查了望设备、维护各类设施,按规定时间上台进行了望观察。
入山道口把守员要从有入山人员开始到日落结束,对具有燃烧可能的森林区域的入山人员进行火源检查、入山证明检查和登记。电台员要按规定调度和掌握各个岗位工作状态,随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单位负责人通告相关事宜。
半专业扑火队在白天:保持30人左右,在场区或集中待命地附近待命,电台开机,车辆待命,遇有火情在30分钟内完成出动;夜间:机具库随时可打开,扑火队员在20分钟能集结,装备齐全。
(4)村、社及群护组织:按规定从事涉火性生产活动,管理好防火重点人。
2.黄色预警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分片督导检查基层防火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在通讯上随时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系,到外地出差要指定替代负责人。
(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安排至少1名负责人带班,将火险预警信息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位指挥及相关单位。规定和通告了望员、检查员等人员到、离岗时间及工作状态。加强各乡(镇)、场值班人员查岗及状态调度,并通知启动同级火险响应预案。
(3)对我县十大火险区有入山路口的均实行专人看守,确保所有同级预警响应预案安排的人员全部到岗在位,明确到岗和离岗的时间,扑火机具库房保持打开状态。主管防火工作领导不得离开单位,并派出监督人员巡查各个岗位防火人员在位情况。
(4)乡(镇)、场和林业站:乡(镇)、场主管领导、林业站站长保证对上对下通讯畅通,不离开辖区。通告所有村社按规定派出防火员,派出干部分片落实防火、扑火措施。林业站站长夜间带班。
(5)村、社及群防群护组织:通告村民不在野外擅自用火,落实防火重点对象的监护人。村主任、社主任或“十户联防”当日责任人员挂置森林火险黄色预警旗。按要求安排防火巡护员。如有火情发生,按要求组织火场清理和看护人员。
3.橙色预警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政府主管领导原则上不到本县外公出,确保能随时进入扑火组织指挥状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确保能随时联络上与扑火力量组织、预备及后勤保障有关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通知公安、消防及时进入临战状态。气象部门发布短期天气及火险预报。五大班子分片包保督查,可视情况深入到责任区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采取电台、电话会议的方式应急部署防范措施。
(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保持黄色预警状态基础上,向区域内专项通告火险,通知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检查并调度基层执行同级响应预案情况。如有火灾发生,立即做好启动本级扑火预案的准备工作,上报响应措施及相关数据信息,人员延时工作以应对突发火情。
(3)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防火人力、物力准备,及时进入防火临战状态。(4)各乡(镇)、场在黄色预警状态上,严格按照《响应预案》规定增加看守和扑火预备人员,向施业区、管辖区发出高火险通告,对危险区域实行生产、生活用火管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均不得离开单位外出,其它管理人员分片进行督促检查。防火工作人员延时防护。
入山道口把守员从有入山人员开始到出山活动结束,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及返还火源。看守活动保持不间断。在上述预警响应状态上增加人员数量和密度,确保山山入口有人把守。
(5)各乡(镇)、场和林业站:乡(镇)、场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林业站站长保持对上对下通讯通畅,不离开辖区。做好防止山火入屯和屯火上山工作,动员和组织更多人员进行防火巡查,落实扑火支援单位。布置村、社逐户进行防火通告。
(6)村、社及群防群护组织:村主任专门布置防火工作,按规定把增加的防火人员布置到位。社主任或“十户联防”当日责任人逐户通告火险、封山防火区域和禁火规定,并挂置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旗。如有火情发生,按要求组织火场清理和看护人员。
4.红色预警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遵从橙色预警响应规定的基础上,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随时到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扑火工作,可视情况采取用火管制措施和组织更大力度的火灾防范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全部进入临战状态。
(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遵从橙色预警状态规定的基础上,除处置火情外出人员,夜间实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责任人带班和电台员加班制度。电台员24小时值班,昼夜开机,随时处置调度扑火联络事宜。微机员24小时值班,昼夜执机,随时做好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到指挥中心指挥扑火工作的技术支持。
(3)公安、消防部门每日有领导带班,与防火指挥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充分做好防火人员和消防车辆准备,全面进入临战状态。
(4)各林场:停止林内生产活动,全力进行森林防火,全区实行林内和林缘生活用火管制,进一步加大全面防范的力量,做好扑大火的相关准备工作,并逐一落实周边联防支援力量。通知所有人员做好防火、扑火准备。派出人员分片督查防火人员在岗情况。夜间有领导值班。
(5)各乡(镇)、场和林业站:在橙色预警响应状态基础上,增加防火人员、逐户落实生活用火和生产涉火管制措施,劝阻人员不上山、不在林缘弄火。
(6)村、社及群防群护组织:除执行橙色预警响应规定外,增加通告森林火险的次数,挂置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旗。每个“十户联防”组当日责任人员都要逐户宣讲禁火规定和了解人员活动情况。
5.出现橙色以上高火险预警时县政府主要领导和防火指挥部成员及公安、消防和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全部进入临战状态,相互保持经常性联系,一旦发现火情、火险,各级领导马上进入指挥状态。林业、公安、消防和各防火责任单位要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形成联防互动的新格局,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四、其它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前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
前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吴景和副县长
副总指挥:赵永利县武装部部长
李占海县灌区农垦管理局副局长
刘汉富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王焕金县交通局局长
李广涛县广播电视管理局局长
王洪臣县气象局局长
刘启玉县牧业局局长
韩学德县卫生局局长
赵云升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盼贵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波县法院副院长
吴宝臣县公安局副局长
奚卫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洪军县粮食局副局长
岳树财县商业总公司总经理
暴景发县芦苇公司经理
郭滨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联系电话:2122374,森林火警电话:9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