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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孙恒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6 14:4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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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发〔200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经2007年4月9日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卓日格(包青春)同志兼任县长助理; 孙恒义同志任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徐向明同志兼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立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姜春玉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谷明志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 张欣勇同志任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副局长; 李凤军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列李甦前),免去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木仁(包冠一)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于江同志兼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 免去: 赵丽君同志县长助理职务; 李广涛同志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职务; 布仁巴雅尔(包志明)同志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慕蓉(何蔷薇)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吴振铭同志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干部任免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委,县法院、检察院, 前郭灌区农垦管理局,前郭尔罗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 区,县人武部。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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