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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玉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5 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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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姚玉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经2005年11月2日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姚玉章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韩启同志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明志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淼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向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布尔(孙德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于密新同志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其木格(包秀玲)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东风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郭光中同志任县残联副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李明伟同志任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立国同志任县建设局副局长; 柳洪泽同志任县经济局副局长; 吕洪凡同志任县经济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勇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潘丽梅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列辛国富前),免去县民营经济局副局长职务; 孟宪松同志任县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冮威同志任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阿希格博彦(张建国)同志任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局副局长; 姜波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免去县农广校副校长职务; 任吉庆同志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东同志任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徐淑芬同志任县民防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张凤龙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保励同志兼任县生态办公室主任; 曲凤军同志任县生态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计划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富生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晓燕同志兼任县旅游局副局长; 谢尔康同志任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副局长; 旺吉乐(王振军)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慕蓉(何蔷薇)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艳杰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 那仁格日勒(高海英)同志任县农广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查干哈斯(白玉)同志任县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忽合腾格日(张海宝)同志兼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刘文奇同志任县草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刘华东同志任县稻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桂玲同志任郭尔罗斯宾馆副总经理。 免去: 王永发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耀海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那森乌日塔(何树森)同志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赵国祥同志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旭日嘎(荀礼)同志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王远辉同志县草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高雨同志县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金海旭同志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李树凯同志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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