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环境保护工作也因此面临着新的挑战。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保基本国策,有效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中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的总体目标,为了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保证环保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规划。
一、 前郭县环境保护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环境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我县作为省级生态示范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以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为载体,以“三个三”发展战略为导航,大力加强了环境治理和保护,积极推进了生态建设步伐,使我县的环保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绿色平台”。
(1)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遏止。
“十五”期间,前郭县空气环境质量为二级,水环境质量松嫩两江为三类水体,查干湖为二类水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以及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县环境污染负荷日益加重,环境质量均呈下降趋势。对此我县一方面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以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开展了大规模的老污染源治理工作,改造了一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并网了一批企事业取暖锅炉;关停了一批污染严重又没有治理前景的企业。目前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遏止。
(2)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多年来,由于过渡放牧,林地林业滥砍乱伐,耕地化肥农药的过渡使用,以及土地水蚀风蚀等原因,生态恶化的趋势较为严重。“十五”期间我县加大力度进行了生态建设,整体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通过围栏护草,轮封停放,因地制宜种草育草,使全县草场改良面积达到60%,通过加强管理和保护,查干湖、三江口、哈拉毛都三大湿地的生态系统基本得到恢复,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鸟类的繁殖迁徙环境等都得到了保障。
(3)生态绿色理念根植人心,“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得到发展。“十五”期间,我县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人们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自觉意识。广泛开展生态建设的社会公众教育。人们绿色消费理念的增强,推动了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发展壮大,“十一五”期间,全县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到了13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到8处,建成国家认证的绿色企业1户。
2、存在的问题
(1)随着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工业、第三产业污染物排放量、生活污染物的排放继续增加,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2)从全县经济总量来看,环保产业发展滞后。
(3)环保投资不足。“十五”期间,每年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资金不足同年全县生产总值的0.5%。
(4)生态恶化的趋势虽有减缓,但没有根本转变。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三”发展战略为核心,抢抓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迎接挑战,加快发展;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认为本,统筹兼顾,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和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更加发展,民主生活更加健康,科学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生态环境更加美好;注重促进经济与社会、城镇与农村、区域之间,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坚持污染物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
三、“十一五”环保发展规划纲要
1、重点任务:从前郭县实际出发,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实,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继续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及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兴林兴草保水保土,推进我县生态保护建设步伐,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环境污染防治能力、环境管理技术水平和效果。确保环境安全,实现前郭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其主要任务有:
(1)坚持实行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全面负责制,充分发挥环保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和综合服务的职能,全面参与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推动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对政府的有关部门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及开发开放中影响较大的经济建设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就重大的环境与发展问题提出配套的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渗透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中。
(2)继续治理工业、第三产业污染源,着手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完善集中供热系统,改善空气质量。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重点建设前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继续建设主要城镇热化、电化、气化工程,加强城镇绿化、美化建设,增加人均绿地占有面积,2010年实现城镇人均拥有绿地8平方米,加强生态保护建设,重点抓好有机绿色食品发展和草地林区生态保护。
(3)全面落实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加强政府的统一领导,发挥政府的宏观调空职能,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运行规律实行科学管理,以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2、 落实责任制,抓好工程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任务,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实处,并将其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奖罚分明,确保规划实施。
3、 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制建设是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全县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在全县形成依法保护、建设、开发生态环境资源及违法必究的良好社会氛围。
4、 多元化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允许并鼓励国际投资,政府间合作,各类基金及国内国外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各级财政要把解决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优先安排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所需资金,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