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公安局本着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形象的原则,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前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四个必须”的基本目标。
一是必须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为将“法治前郭”落到实处,前郭县公安局各警种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努力抓好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好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抓好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执法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考核基层所队、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三基”工程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是必须结合实际,做到“两个坚持”和“四个统一”。
广大民警要紧紧围绕“法治前郭”的总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把和谐理念,和谐目标,和谐要求真正贯彻落实到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做到“两个坚持”和“四个统一”。“两个坚持”:即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一致性;把打击与尊重保障人权统一起来、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统一起来、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统一起来、维护稳定与促进和谐统一起来。
三是必须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必要的保障。
目前,执法工作中的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某些利益个人和集体总是利用经济、政治、人情等手段干扰执法办案,甚至对严格执法的工作人员进行迫害打击。县局成立了民警维权组织,对公正、严格、文明执法的民警撑腰打气,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在“三基”工程建设中,正确处理好抓人、财、物等“硬件”建设与抓执法工作等“软件”建设的关系,在资金、装备及政治待遇上对民警予以倾斜和保障。
四是必须实现执法行为与执法责任相统一,实现权责一致。
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进一步从执法制度,规范建设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使考评工作动态化、经常化;进一步推进“三考”工作,加强教育训练,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民警人人身上有活干,个个头上有责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