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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洪泉乡大力实施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
作者:方立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6 8:28:13

  “如果没有乡党委、政府,我说啥也住不上这么好的房子。”这些天,刚刚搬入新居的前郭县洪泉乡苇芦村残疾人王立权逢人就说。他的一席话也道出了全乡89户在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中受益村民的心声。

  洪泉乡副乡长陆武君主管泥草房改造工程,据他介绍,2008年是全乡贯彻落实农村泥草房改造居工程的第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2007年,洪泉乡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旱情,农民大部分绝收,生产、生活十分困难。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实施泥草房改造,许多农户有心无力。特别是困难户,举债无门,面对国家的好政策,看着自家濒临倒塌或已被雨水冲毁的房屋,一脸无奈。乡党委、政府把群众的困难放在了心上,审时度势,积极动员乡村干部及其亲属多方帮助,并通过强化措施,力图使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变。

  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洪泉乡党委、政府制定了《洪泉乡泥草房改造实施方案》,成立了洪泉乡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兼乡长张泉担任,副组长由副乡长陆武君担任,成员由土地、林业、民政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各村也分别成立了村级泥草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置了联络员,具体负责泥草房改造相关工作,为此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落实好这项工作,宣传是关键。洪泉乡多次召集乡、村、社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让相关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为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打下了基础。

  做好泥草房的认定和建房审批工作,是做好泥草房工作的保障。在泥草房认定工作中,洪泉乡实行了社、村、乡三级认定,严格执行谁认定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特别是乡级认定,由乡经办人和土地部门审批人员亲自到场,认定后方可签订改造协议书,对2007年统计上报的改造户,乡上有名单的随时就可以改造,而将土房拆除,没有留下原始照片的农户,在村、社认定基础上要有20户当地农民担保证明方可审批,切实做到了认定一户、审批一户,审批1所、改建1处。

  与此同时,洪泉乡建立了村级周报制度,每周由乡政府办派人调度一次各村泥草房改造工作进度情况,针对各村改造户建房时间集中,檩木、砖瓦等建材紧张,瓦工短缺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改建户科学安排建房与农业生产的时间,协调砖厂将红砖尽量优先供给当地农户,帮助他们建房,林业部门对泥草房改造所需檩木,简化手续,快速审批 ,村里保障建房用户用水,从而使乡泥草房改造工作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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