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力打好“隐患治理年”的攻坚战和安全生产整治百日会战要求,日前,县安监局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取缔一非法储存乙炔的“黑窝点”。
根据群众举报,王府站镇铁路附近一居民区内有一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乙炔的“黑窝点”,对群众生活存在隐患。县安监局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联合县公安局对储存乙炔的“黑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该“黑窝点”系王府站镇村民张某所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炔生产充装销售储存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气体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而该储存点没有上述许可证,属非法储存充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异地封存扣押了储存乙炔40瓶、氧气运输瓶6瓶。目前,此案的后续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通过取缔非法储存乙炔的“黑窝点”,从根本上保障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