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发〔2008〕13号
前郭尔罗斯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一日
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实施方案
为繁荣和发展蒙古族马头琴艺术,传承和弘扬蒙古族优秀文化,提高我县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在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过程中我县拟创造2008人马头琴表演吉尼斯世界纪录,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发扬奥运精神,根据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郭尔罗斯特色文化区的目标,按照《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县马头琴、四胡艺术发展规划的通知》(前政发〔2006〕84号)要求,为郭尔罗斯马头琴艺术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做出贡献。
二、演出时间和地点
(一)演出时间:2008年7月17日上午8:00-10:00时。
(二)演出地点:
1.马头琴演出地点:市奥林匹克广场;
2.民族舞蹈表演地点:郭旗街广场;
3.安代舞表演地点:乌巴什广场;
4.秧歌和舞狮表演地点:哈萨尔广场。
三、工作安排
(一)县教育局:负责落实2008人参加迎奥运马头琴演出;按照工作计划做好马头琴表演的培训工作;在乌巴什广场组织300名学生演出安代舞;制作安代舞演出区位示意图;设计制作奥林匹克广场演出人员座位示意图(体现“2008五环”奥运会会徽图案),安排演出人员按照座位示意图就座;按照市政府部署做好演出彩排工作。
(二)县文体局:负责协调市体育局落实“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各项有关事宜;联系确定火炬传递途经郭旗街广场、乌巴什广场、哈萨尔广场和奥林匹克广场的路线和时间;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火炬传递手和护跑手相关事宜;做好郭旗街广场、乌巴什广场演出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与市里协调落实奥林匹克广场马头琴演出所需音响设备;与市里衔接确定奥林匹克广场马头琴演出现场区位示意图(演员区、观众区及火炬传递路线);配合县教育局检查、指导和验收学校马头琴训练情况;在郭旗街广场组织100名歌舞团演员表演民族舞蹈;负责创作和改编马头琴演出曲目:《永恒的圣火》、《我爱你,前郭尔罗斯》。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拟定此次活动的宣传提纲,营造喜迎奥运氛围,制作宣传条幅和过街彩条,协调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马头琴演出现场照片的拍摄和存档工作。
(四)县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在县政府大院门前和市中行楼前各组织150名机关干部着民族服装欢迎奥运会火炬传递队伍。
(五)县旅游局:负责与世界吉尼斯总部驻北京办事处联系此次“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再创吉尼斯世界纪录有关事宜,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具体申报工作。
(六)县公安局:负责奥运火炬传递途经前郭段的道路交通秩序,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维护演出现场和观众区治安秩序。
(七)县广电局:负责“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的电视宣传和演出实况录像、跟踪报道及音像资料的存档等工作。
(八)前郭尔罗斯镇:负责在哈萨尔广场组织一定规模的社区秧歌队进行大秧歌和舞狮表演。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工作有序进行。
(二)周密安排,注重实效。此次“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活动参加人员多,影响大。县教育局要认真做好马头琴演奏队的组织训练工作,科学安排训练时间和场地,保证演出质量和学生安全。县文体局、旅游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工作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成立2008年前郭县迎奥运火炬传递马头琴表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呼和少布 县长
副组长:孙世军 常务副县长
董伟 县委宣传部部长
杜彬 副县长
恩和 调研员
成 员:李宝权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夏明志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青格勒 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郭海文 县旅游局局长
张欣勇 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副局长
孙德煜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那日松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吉日嘎郎 县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王金玲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松涛 县广电局副局长
邹德军 前郭尔罗斯镇镇长
主题词:文化活动方案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委,县法院、检察院,前郭灌区农垦管理局,前郭尔罗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县人武部。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