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有关部门:
县地方志办公室制定的《〈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前政办发〔2008〕4号
《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方案(县地方志办公室二○○八年一月)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08年1月开始开展《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为保障编纂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线,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真实记述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自然面貌和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方面的发展和成就,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可读性。
二、编纂原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保密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统一。
(二)牢牢把握质量标准,做到观点正确,结构合理,内容翔实,特点突出,全面记述2007年我县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三)坚持贯彻落实“存真求实”的方针,广泛收集资料,认真审核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坚持继承与创新的原则,在认真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年鉴内容和体例有所丰富和创新。
三、编纂规范
(一)《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时间段为2007年1月至12月,为保持年鉴的连续性,个别需要记述的内容可突破时间限制。各承编单位应按《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方案和分解提纲要求,向县地方志办公室提供2007年度年鉴资料。
(二)《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采用四级目体例、部类编辑法,并采用规范语体文、记述体。行文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行文中第一次出现简称或术语,应用括号加以注释,如:“三优”(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
(三)各乡(镇)、场,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和前郭灌区农垦管理局及所属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入鉴内容相对增加。
(四)《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采用的数据,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未作统计的以部门统计数据记述。属于国民生产总值等指标要注明现价或不变价,有可比性的数据可与上年或有关年份比较。
四、方法步骤
编纂《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分5个阶段进行:(一)准备工作阶段(2008年1月初至2008年2月末)。1.调整《前郭尔罗斯年鉴》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县地方志办公室制定《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方案和编纂分解提纲,并交上级有关部门审定。
2.建立撰稿人队伍。各承编单位要建立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牵头组成的2-3人编写小组,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编写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县地方志办公室备案,以便协调工作。
3.县政府与承编单位签订编纂《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包保责任书,同时将《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分解提纲落实到承编单位,并纳入县政府督查工作之中。
(二)收集资料阶段(2008年3月初至2008年3月末)。
各承编单位要投入主要精力,查阅和收集2007年度本单位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关资料并加工整理,最后形成打印稿和电子软盘,按县委保密办的有关规定自行进行保密审定,单位领导审阅签字,报送县地方志办公室。
(三)形成初稿阶段(2008年4月初至2008年5月末)。
由县地方志办公室编辑部编纂《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初稿。
(四)征集送审阶段(2008年6月初至2008年8月末)。
征集《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彩页,主编、副主编总纂送审,年鉴初稿完成后,由主编、副主编进行修改和加工,总纂成送审稿。送审稿的统计数据由统计部门审核,涉密问题由县委保密办审定。进一步修改后报送《前郭尔罗斯年鉴》编纂委员会审查验收。
为增加《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的可读性,内设彩页和黑白图片。彩页图片由入编单位提供;黑白图片由承编单位根据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内容,选择3-5幅随同文字资料一并送交县地方志办公室。
(五)文字转换、激光照排、校对印刷、出版发行阶段(2008年9月初至2008年11月末)。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编纂工作的领导,确保年鉴的编纂质量,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前郭尔罗斯年鉴》编纂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呼和少布县长
副主任:任启国副县长
高明芬县长助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树林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卓日格县长助理、县政府秘书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旭日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金学思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呼格吉勒图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孙恒义 县广电局局长
朵兰 县经济局局长
何海玉 县统计局局长
青格勒 县文体局局长
修明杰 县档案局局长
马永明 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朱明启 前郭灌区农垦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邹德军 前郭尔罗斯镇镇长
博特格沁 长山镇镇长
卢永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万胜 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李明伟 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方志办公室,具体负责承编单位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的编辑、整理、出版、发行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旭日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明伟同志兼任。
六、几点要求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是全面完成《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出版任务的根本保证。各承编单位编纂人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向本单位汇报、请示编纂年鉴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编纂工作有序进行。
(二)为使《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保质保量并如期完成,各承编单位要继续采取“五定”(即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报酬)措施,纳入岗位责任制,运用表彰奖励与通报批评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调动编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统一步伐,协调运作。
(三)编纂《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涉及收集大量2007年度史料,县档案局、统计局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保证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市)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07〕182号)要求,各承编单位在向县地方志办公室报送《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资料后,要立即着手收集、整理《前郭尔罗斯年鉴》2001、2002、2003、2004、2005年度资料,其条目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内容自定。以上5个年度的年鉴资料要分别整理、编纂,于2008年7月1日前一次性报送县地方志办公室。
(五)各承编单位把编纂《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包保责任书(见附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于2008年2月15日前由撰稿人报送县地方志办公室,同时撰稿人与县地方志办公室编纂人员共同商定年鉴编纂分解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