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前郭尔罗斯年鉴》(2007)图片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纂的《前郭尔罗斯年鉴》(2007)(以下简称《年鉴》)文字稿部分已基本完成。根据《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相关条款和《年鉴》编纂方案的规定,为使年鉴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保持同步,做到图文并茂,特面向全县征集年鉴图片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是自治县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为全面真实地记载我县历史,保证《年鉴》的编纂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把《年鉴》图片资料征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确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二、图片资料内容要时代特点鲜明、行业特征突出、内涵丰富、弘扬主旋律,代表本部门、本单位的人或事为内容的彩色照片。具体内容可包括蓬勃发展的工农业生产、繁荣昌盛的市场流通、科技含量较高的机械化和名优特产品、长足发展的科教文卫体各项社会事业以及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土地环保、财税金融保险、城乡建设、民族宗教、民主法制、人文景观、劳动人事、军民共建、领导班子建设等。
三、各地、各部门在《年鉴》中都要有自己的图片资料,每张图片资料根据照片大小刊登3-5幅彩色图片,为便于筛选,各地、各部门一次要选送彩色图片5-8幅,并附图片说明及本部门基本情况200-300字。
四、各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也按此规定执行。为促进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全面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各类企业可利用《年鉴》这张名片,向社会广泛宣传企业的各方面情况,推介自己的产品,以此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驻前中省直企业、市直有关单位也要按此通知要求完成年鉴图片资料征集工作。
六、《年鉴》内页单面彩色图片资料收取印刷费2000元,对开4000元。图片资料征集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1日。
为把首部《年鉴》办成精品,使年鉴成为记载我县历史的重要载体和推介前郭尔罗斯的一张重要名片,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图片征集工作进行督查,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不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
图片资料征集工作由县地方志办公室具体负责。
县地方志办公室办公地址:县人大、政协楼东侧三楼
联系人:李明伟
电话:2133556 2282982 13069060852
二○○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