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反映人:吴亮
住址:长山镇
电话:13159677401
反映问题:长山镇商业楼无物业
办理答复情况:长山镇为加快镇域经济发展于2001年先后建设了1、2号商业楼,位于长山镇农贸市场西侧,两座楼是一、二层商业楼,由于长山镇没有物业部门,该两栋楼的水、电、供热等均由长山化肥厂供应,每月化厂物业公司提供票据由建设分局派专人入户收缴。缴齐后交付化肥厂物业公司,形成了替化厂物业公司代收费用的模式。多年了由于楼房内水、电、供热设施没有专业维护,每年都有冷、热水阀门或电源损坏事故出现,每次出现损坏事故也由建设分局与长山化肥厂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维修,由化肥厂物业公司进行预算维修费用,由建设部门派人逐家入户去收缴,维修费收齐后交与物业公司再进行维修,用户才得以正常使用。每次出现问题,住户都认为已经交纳电费、水费、供热费,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供应部门负责,不应由住户承担,但供应商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只是工本费,并不含物业维修费。
镇政府领导根据这一特殊情况,曾与化肥厂物业领导协商将长山镇家属楼及商业楼移交给化厂物业公司管理,但由部分住户不认可缴纳物业费,协议未能达成,只好继续由建设分局派人代收。但有时在收取维修费过程中,由于业主不理解,经常受到业主或者租户的刁难,百般推脱,拒不缴费,甚至对收费人员冷言冷语,侮辱谩骂事情时有发生,还有的业主明明在场就说不在,去了一趟又一趟,总也找不到业主,今天说不在明天说出差,打电话不接,还有业主和租户之间相互推拖,一个说让去找业主,一个说让找租户,找来找去谁也不交。比如现在由于1号商业楼冷水总阀门损坏,导致一部分用户无法正常使用冷水,现在正收取此项维修费用,全楼共有21户,经过收费人员半个多月时间的多次收缴,现仍有6户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缴费,导致此项维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致使部分业主至今无法正常使用冷水。
对于长山镇1、2号商业楼水、电、供热设施的维修与更换最大的问题是收费难,收不到足够的维修费用,便无法对公用设施维修和更换,以至影响部分业主及租户的正常生活,对于1、2号商业楼出现的物业问题,镇政府及建设分局都在积极的态度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以谋求更好地解决办法。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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