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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灵房地产公司在江南自来水公司住在楼2号楼前拟建江南豪杰馨苑三号楼对其产生影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2 10:28:56

问题反映人:王某

反映问题:万灵房地产公司在江南自来水公司住在楼2号楼前拟建江南豪杰馨苑三号楼对其产生影响,1、拟建楼与其住宅楼挡光间距问题;2、拟建楼防火通道问题;3、万灵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其住宅楼前建公共厕所问题。

办理情况及结果:1、拟建楼距王某住宅楼实际距离(最小处)为26,当光范围为:【16.6-1.3(自来水住宅楼散水至一层窗台高度)】*2.0(日照系数)*0.8(折减系数)=24.48,不构成挡光。

2、拟建楼两侧都留有6消防通道。

3、公共厕所不存在。

根据踏查结果表明江南豪杰馨苑3号楼对王某住宅楼没有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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