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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批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7 10:12:33
事项编号:
0017C001
事项名称:
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批准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 信息中心 承办
地址:前郭县乌兰大街 909号 邮政编码:131100 电话:0438-2127608
E-mail:
zf@qiangu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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